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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2026年7月6日 — 不要怕他們

  • inforcmbc
  • 7月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讀經:路加福音 12: 2-5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v1「幾萬人聚集」這是聖經記主講道最多聽眾的一次。本段的話都是主從前所講過的, 如v1 在 (太16:5-12) 與門徒渡海時已講過,  v11-12 (太10:17-20) 。


「掩蓋的事」本段之主要信息在說明善惡終必分明, 一切虛飾之事無法長久掩藏, 故信徒只管忠心勇敢承認主, 必蒙神的保護看顧, 及來生的榮耀。那些敵擋主的人必受他們應得的報應, 勸勉門徒勇敢為主作證。


「暗中……明處」應作積極方面的領悟, 指信徒或神僕應常與主有隱密的靈交, 常從主領受的盡量使更多聽見。


我們不可怕人過於怕神, 若因懼怕人而不認主, 就是不怕神。人所能加害的最大痛苦, 不過是「殺身體」而已, 而神的刑罰卻是能使身體與靈魂一併丟在地獄裏面。


v12的應許曾應驗於 (徒4:8, 43, 19, 6:13, 23:1-10; 24:10-29; 26:1-29) 歷代信徒身上。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天國君王

回應禱告路加福音 12: 11-12

「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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