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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 — 逃城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申命記19章


神的律法顯出神公義的一面, 祂不能容忍罪, 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但是神也是有恩典的神, 祂審察人的內心和動機, 為那些無心犯罪的人預備逃城。


無心犯罪的人雖然得著庇護, 但是這不代表他們就沒有罪; 無心誤殺了人的仍然背負人命, 他們雖犯了罪, 但罪不致死。這些人雖然可以進入逃城得著庇護, 但他們仍舊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承擔罪責, 他們必須與家人分離, 不能離開逃城。


逃城是神的恩典, 它也代表著神的公義。罪就是罪, 神不會因為有了逃城就改變了祂審判的標準。那些心存僥倖故意犯罪、不肯悔改的人, 他們即便進入了逃城仍舊要被交出, 他們仍舊逃脫不了審判。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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