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妍傳道
讀經:利未記17章
這一章對現代信徒最具爭議的就是吃血的問題。我們今天能不能吃血?台灣有著名的小吃豬血糕,大陸有血豆腐或血旺,基督徒可不可以吃?有人說可以,有人說不可以,而且都各有聖經的經文作支持。
所以,我無法確定的告訴你“可以吃”或者“不可以吃”。我只能告訴你:我不吃。原因如下:(1)持可以吃血的觀點的人無法提出令我信服的經文解釋,尤其是使徒行傳15:20,29。那裡記載耶路撒冷的會議中,使徒們讨论外邦信徒應否硬性遵守摩西律法,结果只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20)。(2)聖經中還有一些類似的應用問題,讓現代信徒採取不同的作法,對於這樣的難題,我的原則是:採取比較嚴格的作法。世界上不是只有血豆腐一樣食物,神賜下那麼多美食給我們享用,為什麼一定要吃動物血製成的食物?因為對神的命令不是很明白,所以,用比較嚴謹的態度對待好過將來見主面才知道自己違反了神的心意。有一點我很確定,謹守敬畏神的心神必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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