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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舌頭好像剃頭刀

已更新:2022年1月4日

陳耀棠牧師編寫(選自爾道自建)

 

I. 閱讀:

安靜堅信當開始這禱告的時間,神就必與你同在。向神呼求:「我從深處向祢求告。」「主啊,我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祢。」 敞開心靈,聆聽主的話。


誦讀:詩篇第五十二篇


II. 默想:

本詩的標題所指事件記載於撒上二十二章。多益不單向掃羅告發大衛藏身之處,也在沒有其他人肯動手的情況下奉掃羅命把八十五個挪伯城的祭司屠殺;多益為以東人。


五十二篇被定性為「訓誨詩(maśkîl)」,不是哀歌。同樣的標題見於其他 13 篇詩篇:第三十二、四十二、四十四、四十五、五十二至五十五、七十四、七十八、八十八、八十九、和一四二篇。本篇內容主要教導讀者要倚賴耶和華的慈愛,不要恃財,更不要以惡言害人。


1-4 節描述所批評的對象的惡(所謂「勇士」,譯作「強人」更貼切);第 5 節指出上帝的審判;6-7 節借「義人」口以負面語氣說出本詩的教訓;8-9 節詩人以自己的口用正面語氣道出人應作之事。全詩以上帝的慈憐(ḥęsęd;五十二 1,9,10)為框架,在最後一節,詩人和他的同道人甚至以「聖民(ḥasîdîm;直譯為“忠誠的人”,亦見一四九篇 1,5)」自稱,顯示他們既是耶和華的依靠者,也是忠於耶和華的仿效者,與第 1 節的「強人」對立。《和合本》在第 4 節的翻譯上不理想,因為 3、4 兩節為平行句,所以第 4 節應譯為:「你愛一切吞噬人的話,又愛詭詐的話/舌頭。」


第 1 節的「勇士」一詞明顯為嘲諷語。強人往往自以為足,強人經常面對的試探,是無神,是鋤別人的弱,扶自己的強。在這種心態下,強人的語言只會用來服事自己,即使令他人受損,只要自己得益,便沒有什麼禁忌。事實上,強人在語言上的禁忌一般可說是寥寥可數。


在這篇詩篇的語境底下,人的言語不必是謊言、污言穢語、恐嚇咒詛,才算是「惡」言。殺人的命令(標題)、出賣人的告密(標題)、詭詐的謀算(五十二 2)、作惡後的自誇(五十二 1)、言不及義的對話(五十二 3),都是惡言,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在「強人」這個觀念底下,大衛結合了財富和語言這兩件利器,暴露了一個事實:我們如何對待我們的財富,我們如何講我們的說話,就是我們是一個怎樣的人的最佳見證。所謂「如何」,並不是技術層面的施為,而是態度和實用層面的表現。主耶穌說我們的財富在哪裡,心也在那裡(太六 21),他的弟弟雅各說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三 2),一點也沒錯。


與「強人」相對的是「義人(ṣadîqîm;五十二 6)」,是「以神為力量(māʿôz;該翻譯為“山寨”,意謂“保護、避難所”;五十二 7a)的人」,是「依靠神慈愛的人(五十二 8b)」,是上帝的「聖民(五十二 9)」。對詩人來說,耶和華自己、耶和華的本性,是祂的子民唯一的權力和保障,也應該是祂的子民追逐的目標。但這些都不是抽象的說法,因為他把自己與「強人」的言行對立。他並不是說:「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不會像他一樣。」他乃是說:「無論如何光景,我都不走他的路。」我們必須知道,「窮人」無財,但心口還是可以和「強人」同路。所以屬上帝的人要「懼怕」強人會面對的審判,也要「笑」強人所作的選擇。「怕」與「笑」是義人的良藥。


思想:

我是否能在各樣的情況中,保守自己的口舌不落入詭詐惡毒之中?我是否能看重與主的關係,勝過一切,寧願在主的帳棚中居住,也不與惡人同流合污?


III. 回應禱告:

親愛主:你是慈愛的主,你看見人心與人的口舌所說的一切不討你喜悅的話,求主紀念者一切,並且保守我的心我的口,讓我心裡的意念,口中的言語,在你眼前蒙悅納。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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