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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 入耶和華的會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申命記23章


本章1-8節是一些禁止某些群體入耶和華的會。當一個人不能入耶和華的會時, 他不僅失去參加崇拜的權利, 他更是被視為不潔, 是被整個社會排斥的。神所禁止以色列人與之相交的群體主要是代表拜偶像與淫亂習俗, 排斥他們在以色列人群體當中是為要保持選民的聖潔不受污穢。


不能入耶和華的會的首先有生殖器官受損的, 這些太監多是在偶像廟裡事奉的。私生子是在婚姻之外所生, 在迦南地有許多的廟妓, 他們所生的後代是被禁止禁入神的殿的。這兩種人都與偶像崇拜有莫大的關係。


亞們人與摩押人是亞伯拉罕的姪子羅得的後代, 屬以色列人的遠親, 但是他們都不顧兄弟之情與以色列人為敵, 所以被神所厭惡。他們被禁止入神的會, 但是也有例外, 譬如摩押女子路得就是一個例子。在申命記的律法當中, 以東人與埃及人的後代(第三代)是可以被接納的, 雖然兩族與以色列人曾經頗多的仇恨, 但是當人渴慕親近神, 當罪人從悔改轉向神的時候, 神都是願意接納的。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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