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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2月24日 — 童女懷孕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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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2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讀經以賽亞書 7:14-16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喫奶油與蜂蜜。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


亞哈王拒絕要求神的兆頭以後, 先知仍說了一個兆頭給他, 而這兆頭 在太1:22-23中已明白地告訴我們, 這是一節關乎彌賽亞的應許, 在基督降生獲得完全的應驗。


先知宣告的預言是含有雙重的意義. 15-16節的話, 當時是指以賽亞的孩子, 在他未長大能擇善惡之前, 以色列和亞蘭二王的勢力必已消滅, 從這必要實現的應許來說預言, 以勉勵亞哈斯王, 使他知道那應許中的彌賽亞是必然具體地實現。


當時先知手中抱著自己的孩子 (注意v3「耶和華對以賽亞說, 你和你兒子施亞雅述…..去迎接亞哈斯」) 是以他的孩子為「實物」。


但這勸勉, 對沒有信心的亞哈斯王來說當然是不發生甚麼作用的. 但人的不信並不能使神的應許於落空, 反之神常在人的信心軟弱時, 更有力地宣告祂寶貴的應許。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馬太福音1:22-23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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