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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 客旅人生

劉春妍傳道


讀經:利未記25章


七個安息年之後,就是禧年。禧年是一個歡樂祥和的年份。耶和華吩咐說,“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在這一年,賣出去的地可以贖回來,賣出去的人可以得自由;這一年,以色列人吃的糧食神會預備(20-22節)。這一章23節的經文有兩個地方跳出來打動我。“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第一,地的主權是神。創世記第1章明確記載神創造天地的來歷。人不是地的主人,我們只是管家。


第二,我們在這地上只是客旅,寄居的,此處非我家,因為我們有一個更美的家鄉在天上(來11:16)。所以,不必太過較真島嶼領土的歸屬問題,更不要過分計較今生在這個世界上的名利地位,榮華富貴,這些都是過眼煙雲,稍縱即逝,不具有永恆的價值。我們應看重天國品質高於一切,凡事以能否得神的稱讚為唯一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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