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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3月12日 — 主必二次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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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2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讀經以賽亞書 11:11-14

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就是在亞述、埃及、巴忒羅、古實、以攔、示拿、哈馬、並眾海島所剩下的。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以法蓮的嫉妒就必消散、擾害猶大的必被剪除.以法蓮必不嫉妒猶大、猶大也不擾害以法蓮。他們要向西飛、撲在非利士人的肩頭上.〔肩頭上或作西界〕一同擄掠東方人、伸手按住以東和摩押.亞捫人也必順服他們。」


「那日」應當指彌賽亞國度實現前的那段時期. 在此列舉以色列人要從許多外邦歸回. 這裏所列舉的是按當時侵略以色列的國家, 但他們實際上是代表世上的一切外邦。


在此的巴忒羅即南部埃及, 古實即埃提阿伯, 以攔在巴比倫的東南方, 示拿就是巴比倫,  哈馬在大馬色北約1100哩, 「海」指地中海。下文15節「埃及的海汊」紅海, 「大河」指幼發拉底河。

                                   

「救」原文就是「贖」(出15:16) , 因此先知形容神這「二次」的伸手, 是神再次施展如出埃及時的大能, 讓以色列的百姓歸回應許地, 準備彌賽亞的第一次降臨。神的心意不單要拯救以色列的百姓, 且藉著彌賽亞的降臨, 完成救贖, 叫世人都能從罪中得拯救。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以賽亞書11:16

「為主餘剩的百姓、就是從亞述剩下回來的、必有一條大道、如當日以色列從埃及地上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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