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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超越感覺的信

已更新:2022年1月4日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希伯來書11章


人非有信, 就不能得神的喜悅。(v6) 人若是不信祂是神, 雖不能改變祂是神的事實, 但是會惹得創造他們的神傷心, 就如同兒子不認父母一樣。 因此, 人首先需要信對了神。再來, 人更要信神所說過的話, 祂應許要祝福人, 賞賜那尋求祂的人(v6)。信的根本在神的話和祂的應許。人若是無法堅定的相信神的應許, 那麼他的信仰就無法承受任何的考驗, 當他面對試煉痛苦的時候, 他必然要質疑神, 甚至要離開神, 而神也無法將任何事托付給這人。


在舊約的歷史當中有許多信心的偉人, 他們堅定的相信神的應許, 當所有的外在的人、事、物都告訴他們”不可能”的時候, 他們仍然堅持相信, 如同挪亞、亞伯拉罕。甚至, 他們經歷一生漫長的等待, 一直到死亡來臨時, 還仍舊沒有看見事情成就的時候, 他們仍然緊緊的抓住神的應許, 如同以撒、雅各、約瑟。這些屬靈偉人不但信對了神, 並且信祂所說的話; 他們不信這世界告訴他們的, 也不倚賴從世界而接受到的感覺。無論別人怎麼說,被如何的嘲笑, 遭受到多嚴厲的逼迫, 他們就是固執的緊抓住神的話。不但如此, 他們更是信他們是地上的過客, 在天上他們有更美好的家鄉(v13-16), 因此, 既便是面對死的威脅, 他們還是能夠堅守他們的信仰。


當我們看見這些美好的榜樣的時候, 時常會以為這樣大的信心對我這平信徒是遙不可及的。他們所作的事實在太大, 與我這小小的基督徒差距太多了。但是我們忘了, 這些人之所以偉大, 不是因為他們的人品有多高尚, 能力有多大, 而是他們的信, 這是我們可以學習的。


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 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來11:1)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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