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民數記 5:15-17, 27-28
「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诅。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這裏論及一種特殊的方法來解決夫妻間的猜疑, 就是妻子不貞而丈夫生疑都沒有憑據, 或妻子並無不貞而丈夫自己多疑時, 丈夫就要同妻子到祭司那裏先獻疑恨的素祭, 然後令妻子飲那招致咒詛的苦水, 並發誓若妻子果然不貞, 其所起誓的咒詛就要臨到她身上, 否則反要蒙福。
這苦水本身並不是有甚麼功效, 能使起誓者受禍或蒙福, 實際完全在乎神的權能, 不過藉這種儀式來把真相顯明而己。在我們20世紀的人心目中也許以為加入些塵土會不衛生而招致疾病, 但當時在曠野中的以色列人飲有塵的水乃是一件很普通的事。
這對當時以色列的家庭糾紛是最簡便的解決方法, 也保護妻子的清白。這絕對不能與古代國家所用的野蠻刑罰混為一談。比如要犯人把手放在沸水中, 如不受傷就算無罪, 這不合理, 因為不可能不受傷。
神設立這條件顯明神十分願意祂的兒女有和睦和相愛的家庭, 一切彼此間的疑忌都應及早在神面前消除。這裏苦水也可以代表神的話, 對那些與世界異端聯合的教會, 將成為他們的咒詛, 使他們受審判和神的刑罰, 而對於那些貞忠的教會在信仰上堅守真道的, 便成為他們蒙福的應許。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以弗所書1:26-27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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