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教會事工: Blog2
  • inforcmbc

8月9日 — 燈的明光

讀經:路加福音 11:33-36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主耶穌喜歡用日常生活的事情, 帶出屬靈的道理。在猶太人和法利賽人用盡辦法毁謗耶穌混亂真理的時候, 祂一點不讓步, 要說明個中的錯誤, 叫群眾有分辨的依據。


主耶穌就是光, 祂把自己放在燈台上, 要把真光帶到黑暗的世界, 及黑暗的心靈裏。祂不怕公然得罪有權有位的人, 因為他們眼睛昏花, 全身黑暗, 親眼看見主耶穌趕出啞吧鬼, 卻毁謗祂以鬼王的名義趕鬼, 又另要求神蹟, 明顯否定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蹟。


耶穌時代的老百姓, 生活在法利賽人和祭司們的權下, 被剝奪了就近真光的權利, 主耶穌親近他們, 用他們明白的語言講解真理, 主耶穌對他們說: 「我是世界的光, 跟從我的, 就不在黑暗裏走, 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生命是光明是黑暗, 與權勢、地位、教育、善行無關, 完全取決於是否選擇跟從主耶穌!


回應禱告:約翰福音 3: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21 次查看0 則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