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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 十誡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出埃及記20章


神所頒定的律法是以著十誡做為基礎。頭四條是人和神的關係,後六條是人和人的關係。耶穌教導人最大的誡命就是這兩方面;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我們需要知道神透過一個個的神蹟要來見證給以色列人看耶和華是宇宙的神,除了祂以外沒有別神,其他都是偶像,都是假神,都是裝神弄鬼。神透過出埃及、過紅海和在曠野中的超自然供應來啟示耶和華才是萬有的主宰。祂掌管著各種自然的元素,風、火、水、土、動物、植物、日月星辰。祂更掌管著人的生(以色列人得以生養眾多)和死(埃及死了長子)。在埃及的偶像所代表的,耶和華無不一一的超越及摧毀。所以第一個誡命就命令他們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偶像敬拜)。


信神是不是宗教而是種關係,所以孩子要孝敬父母,這關係要首先保衛住。再來,就是人對人的態度及行為的約束。這些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及分寸不再是人訂的規範,而是由神親自頒發的絕對準則。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要模糊神訂的準則因為把標準降低為人本的規範,但是我們看到聖經一直在強調唯有以神的律例為規範才能享受真的平安、和諧。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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