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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 當受的洗

讀經:路加福音 12:49-51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𤏲起來, 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v49 「我來把火丟在地上」這裏的火是指下文的分爭。基督來世的結果使許多人引起分爭, 如當日之猶太人 (約7:43, 9:16, 10:19)。因主的降世使人心靈甦醒如火發熱, 自必引起分爭和逼害, 雖然這樣, 這也是主所願意的, 因主決不怕逼害會來臨而不行神的旨意, 反之祂倒很願見火𤏲起來, 以顯出那真正跟從祂為真理爭戰的人的忠心與否。


v50 「當受的洗」就是主所要受的苦: 十架的苦。祂自己必先受苦, 然後使火𤏲起來。此節完全沒有意思表明主對祂前面所要受的苦感覺憂慮, 反之乃表明主的心極為迫切要去接受十架的苦刑。聖經從未記載主對十架的苦難, 表示過徬徨不前的猶豫態度, (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不是求免十架的死, 乃是求免當夜的「死」)。


這幾節的意思仍與上文忠僕的比喻有連擊的地方, 不是論主來世上的直接結果, 乃是論主來的間接的結果, 因主來使人從罪中出來, 熱心事奉神, 結果必引起反對神的人的誤會和各種逼害, 甚至連骨肉也不肯相容。這裏表明信徒雖對神應凡事順服, 對人要溫良柔順, 但對真理卻要剛強勇敢, 不屈不撓。


— 陳甦靈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路加福音 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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