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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10月1日 — 為錫安的禱告與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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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讀經以賽亞書 62:1-3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列國必見你的公義、列王必見你的榮耀.你必得新名的稱呼、是耶和華親口所起的。你在耶和華的手中要作為華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為冕旒。」


這幾節一方面是先知為錫安的禱告, 另一方面是神藉先知所給耶路撒冷的應許, 象徵藉神兒子向教會宣告的保證:


基督為祂的教會必不靜默. 她遭遇苦難時祂的救恩必如明燈發亮 v1。


基督的教會必得著新名, 表示她和基督特殊親蜜係 (參啟2:17, 3:12) v2。


基督的教會將成為神手中的「華冠」, 是神的傑作和榮耀, 為神自己所珍貴並欣賞v3。


基督的教會將不再受管教和痛苦, 必被稱為「我所喜悅的」, 「也必稱為有夫之婦」而永遠歸屬於主 v4。「有夫之婦」是當時東方人的俗語, 指君王與其領土如夫婦結合。


基督的教會必如新婦為新郎所喜悅v5, 基督的救恩將教會救贖到怎樣的地步? 救贖到成為祂的新婦, 與祂合一完成聖潔。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以賽亞書62:4-5

「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也必歸他.少年人怎樣娶處女、你的眾民〔民原文作子〕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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