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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 屬神的人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民數記3章


民數記3-4章主要講述利未人以及祭司; 利未人被數點, 交予亞倫與祭司。利未人的職分是料理會幕的事項, 而祭司則只出自亞倫家。利未人被數點的方式與以色列人被數點的方式不同, 以色列人男丁是滿20歲才被數點, 而利未人則是滿月後就被數點; 主要是兩者間被數點的目的不同, 前者為爭戰而數點, 後者為服侍而數點。


在本章神多次提到利未人是分別出來替代所有以色列頭生的是要歸於神。這是因為當以色列人還在埃及的時候, 因為人的剛硬神降了滅長子之災, 這災是臨到在埃及地的所有頭生的人與牲畜, 包括以色列人。但是神卻越過了祂的百姓, 以色列的長子從必死的情況下被救出得以保存。如此所有頭生的在身份上有所區別, 理論上當歸於神, 但是神特別揀選了利未人來代替以色列的長子來服事祂。在本章, 神數算以色列滿一個月的頭生長子與利未人總人數比較, 利未人的總數少於以色列長子的總數, 因此以色列人按多出來的人數付上贖銀作為補償。


在舊約時代, 神以這種補償的辦法來象徵以色列人必須付上代價來滿足對神的虧欠。但是實際上, 這些銀兩 (相當於買一個奴隸的價錢) 萬不能與人生命的價值相比, 在以後的日子, 以色列也必須不斷地獻祭來彌補他們在罪上虧欠。但是, 耶穌成為永遠的祭司, 為人的罪獻上完全的一次性的祭物, 就是祂自己, 滿足了人對神的虧欠。無怪希伯來書的作者如此讚歎神救恩的奇妙。


"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6:19-20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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