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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 逾越節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民數記9章


本章發生的時間點仍舊是在數算人民之前。在立會幕(正月初一) 的14天, 神吩咐以色列人要守逾越節。除了禮節上不潔淨的與旅途中的人外, 所有人都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守逾越節。過逾越節要吃無酵餅, 苦菜與羊羔; 食物不可留過夜, 羊羔的骨頭不可折斷, 這些都是過逾越節所要遵守的。


神吩咐以色列人過逾越節是為了要紀念祂的救贖。神最初是以拯救的主的形象為以色列人所認識, 但是人是健忘的, 以色列人時常在遇見困難的時候就忘記曾經以大能拯救他們的神。因此, 過逾越節可幫助以色列人時常回想他們過去如何經歷神, 堅固他們的信心。


逾越節的牲祭有兩點非常重要, 就是羊羔必須完全沒有殘疾, 羊羔的肉不可留到早晨, 肋骨也不可打斷。這幾點有重要的預表意義。神當初在埃及因為羊羔的血而越過以色列的長子, 預表耶穌是那為了人的罪而線上的祭物。在祂裡面沒有罪, 祂是個完全的人, 是完美毫無瑕疵的祭物。因此, 祂的寶血可以遮蓋洗清眾人的罪, 使人在神面前得以存活。


作為祭物的耶穌是完全的被獻上, 祂也完全被人所享用, 耶穌教導祂的門徒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 就是要完全的得著祂, 不可有留下任何部分。當人接受主的救恩, 祂的生命便在我們的身上得著延續, 如同神取亞當的肋骨造夏娃一般。羊羔未被折斷的肋骨代表基督不能朽壞的生命, 祂是昔在、今在、永在的主。當基督徒將主耶穌毫無保留的吃進去後, 祂的生命便被分賜到我們裡頭。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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