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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兩個見證人復活

已更新:2022年1月6日

陳耀棠牧師編寫(選自爾道自建)

 

I. 閱讀:

安靜堅信當開始這禱告的時間,神就必與你同在。向神呼求:「我從深處向祢求告。」「主啊,我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祢。」 敞開心靈,聆聽主的話。


讀啟示錄11:5-13


II. 默想:

這段經文充滿了令人驚慄的字眼:「害」、「燒滅」、「殺」、「災」、「擊打」、「血」、「交戰」、「屍首」、「釘十字架」、「墳墓」、「死」。不難看出,經文在描述一場鬥得你死我活的爭戰,只是,我們知道,啟示錄的經文不能單從字面去看。被無底坑的獸所殺的「二人」,按字面的意思,一個是以利亞,他有能力叫天不下雨,另一個是摩西,他行神蹟使水變為血(5-6)。但我們在前面一段已經看過了,這兩位是律法和先知的代表,他們以見證人的角色出現是有喻意的,象徵著教會在世上傳道、作見證,卻被撒旦打擊、殺害。第5 節說:「有人想害他們」,那些人是拒絕神的道的人。有「火」從二人口中「噴出來」,這火象徵神大能的審判,因為神最終會「燒滅仇敵」、審判一切不信的人──這是啟示錄的一個核心的信息。


既然神要燒滅仇敵,那為甚麼這二人會被殺,還受到那麼大的侮辱,就連他們的屍首也得不到安葬?原來,7-10 節所描繪的是大審判來到之前、愈來愈激烈的靈界大爭戰。事實上,教會在世上傳道,沒有得到地上的人接納、喜悅;相反的,教會被藐視、受逼迫,就如前一段經文所說的,神的殿雖然蒙神保守,卻同時被外邦人踐踏。因此,教會必須願意面對苦難,背主的十字架,直到「作完見證的時候」(7)。「作完見證」,是指教會在地上傳道的末世時代終會過去,當這末世快要結束,神的大審判馬上要展開,那時,就是「三天半」所代表的最後階段(9、11),撒旦會親自出手,殺害教會,造成屍橫遍地、怵目驚心的形勢,而地上那些不悔改的人卻因為教會受迫害而開心!


你,今天,是否附和了有權勢的人去逼迫教會?又或者,相反的,你正在為傳道而經歷苦難?你要知道,末世爭戰最吊詭的地方,是它的結局其實與地上看到的表面情況相反。得勝的逼迫者,其實在面臨燒滅;為主受逼迫的人,其實在得勝、也必得救。經文的 11-13 節所寫的是這「勝、敗、生、死」的顛覆。耶穌在死後第三天復活,教會也要在三天半的大災難之後駕雲、升天。我們與主一起受苦,也必定與主一起得榮耀。


這樣,如果我們甘願為義受逼迫,那無論所陷入的是怎樣可怕的處境:埃及、所多瑪、甚至在主釘十字架的地方(8),讓我們勇敢地生活!耶穌說:「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太十28)求主保守我有信心,在受踐踏的時刻,仍能分別為聖,在壓力之下,讓我更深的明白主的教導、鼓勵,也更深的感受到他的安慰、體恤、和陪伴!


思想:

我們用不著等到世界的末了,就已經看到屬靈爭戰的吊詭。在歷史中,多少在位的、有權的人,因為賣弄權勢,落入悲慘的下場。虛假的宗教也是一樣。在繁榮之下,教會可以很腐敗。相反的,受逼迫的教會,往往因為受煉淨而興旺起來。所以,「殉道者的血是教會復興的種秄」, 從來都是這樣。爭戰、殺戮、死亡──這在屬靈的爭戰中一直都很真實。讓我們反思:我有沒有在神的心意和撒旦的誘惑之間掙扎過?我有沒有為信耶穌而吃了虧、受了打擊、作了犧牲?我有沒有把生命獻給天上的神,還是,我順服了撒旦的權勢,讓靈魂死掉了,換來在地上行屍走肉的活著?


耶穌是至死忠心,教會也當至死忠心;主是死而復活,教會也同樣經歷死而復活。終不悔改的世界是與神為仇的。教會在完成傳福音之職後,即經歷被主所提,不受末後災難的苦害


III. 回應禱告:

親愛主:你是被殺的,當你的教會被殺時,幫助我們滿有盼望,知道我們在你裏面是活著的。當世界與我們為仇時,幫助我們知道他們原是與你為仇。幫助我們在向世界傳福音的時候,不害怕被害,不害怕被拒,知道我們是屬乎你的。當我們職任完成之後,就要脫離苦害,永遠與你同在。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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