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 — 獻素祭者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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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利未記 2:1,8,13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要把這些東西作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 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素祭既無須宰牲畜, 所以獻祭者只須把祭物調製妥當, 交給祭司。獻祭者的工作, 主要的是在獻祭前的準備, 要照所吩咐的規例, 來預備合用的祭物, 到了祭司跟前, 就沒有工作了。
信徒奉獻的生活, 主要的是在平日經常留心神的旨意, 常存敬畏準備的心 (彼前3:15), 並非僅在禱告, 崇拜或參加屬靈聖工的時候。
注意: 凡要獻給神的禮物, 都要帶到祭司面前, 這就算為是帶到主耶穌面前了, 祂是我們永活的大祭司(2:1-2, 8)。所以信徒若要愛看不見的神, 就要愛看得見的弟兄(約一4:20-21), 反之凡愛弟兄的都要存愛神的心而愛, 當作奉獻給神而不是變人的, 愛弟兄的就是愛神了。
凡獻祭的, 必須與燔祭或平安祭同獻(參7:8-9, 11-5), 而不能單獨獻上, 因素祭是沒有血的。主耶穌若只有完全的生活, 而不為我們流血, 就無法把我們帶到神面前, 照樣, 人若只有完善的品行而不靠主的寶血, 亦不能蒙神稱義。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五祭的靈意」
回應禱告:馬太福音5:23-24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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