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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 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讀經創世記 2: 20-23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神把各種動物帶到亞當面前, 叫他為各活物起個名字「…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 似乎神先讓人在各動物中尋找配偶, 最後證明行不通, 雖然進化論者說人從猴子變來, 畢竟他們沒有與猴子結婚, 因為生命不同。


所以神特別叫亞當睡了, 從他身上取下一條肋骨, 造成一個女人, 作他的配偶。從身上取肋骨造女人, 表明夫妻關係的親蜜, 是骨中之骨, 肉中之肉。保羅書信中提到神最初設立婚姻的目的, 要表明基督與教會的合一, 這個「合一」到底是一個奧秘, 很難完全明白的, 但可藉夫妻關係表明。


在v24說明夫妻關係之親蜜, 使父母的關係不會像以前的親蜜了, 因有了更親蜜的夫妻關係了。 父母子女是生命的關係, 夫妻關係是愛情的關係, 按愛情關係來講, 夫妻最親, 按生命, 父母子女仍然是最親, 因為是同一血統, 夫妻結合是愛的結合。


有人誤解這節聖經, 強調人結婚後, 一定要離開父母, 這是不對的。因根據舊約歷史的記載, 以色列人父母子女的關係之深, 證明「離開父母」不一定與父母分開居住, 而應該是指在生活上獨立、離開父母的扶持, 例如:挪亞一家八口, 子女並沒有離開, 後來為了家族膨漲的結果, 自然分開, 並非故意離開父母。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創世記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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