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創世記 3: 8-10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 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亞當夏娃犯罪之後, 神尋找他們之前, 看見一件事: 「天起了涼風」以前不覺得涼, 現在有涼的感覺, 是身體需要溫暖的開始, 不單需要衣服遮蓋羞恥, 更需禦寒, 證明人的身體開始向著衰敗死亡等。
有人問, 為甚麼赤身露體是罪呢? 人未犯罪之前, 赤身露體並不覺羞恥, 因為那時並沒有「罪性」存在。身體的慾望, 包括性慾, 都是正常的, 但人犯罪之後, 所有慾望都不在正常規則裏面, 越過正軌變成私慾, 所以人犯罪後, 赤身露體被當作一種羞恥。
羞恥感是與罪相連的。為甚麼會覺得羞恥? 因為受到良心的控告。當然也有些人生性畏羞, 在一個關閉的環境中, 見了生人臉會紅, 此是例外。羞恥的感覺根本是從罪而來, 好像說了謊被人發現了, 會面紅心跳, 做壞事會良心指控, 甚至因為羞恥而做出許多報復行為以圖遮蓋自己的。
聖經告訴我們, 人犯罪後將赤身露體當做一種羞恥, 直到今日, 人雖漸傾向暴露, 赤身仍被看作不正常。最少幾千年來, 人類文化進度歷史中, 赤身露體仍是一種羞恥, 甚至有些人不能在公共浴室裏沐浴, 這羞恥感是在人類犯罪之後才有的。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創世記3:11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喫了我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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