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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12月3日 — 獻平安祭時祭司的工作

  • inforcmbc
  • 6天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讀經利未記 3:2-5,8-11,16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


在平安祭中, 祭司當灑在壇的周圍 (參燔祭) , 灑血在獻祭之先, 表明人應先得血洗淨, 才能蒙神悅納, 得與神交通, 承受神的祝福。


將祭牲內部的各種脂油, 腰子肝上的網和肥尾巴燒在壇上 (參燔祭)v11, 無疑這並非說神真是以這些為食物, 乃是表明神在基督裏喜歡收納信徒的感恩祭, 猶如食物一樣。信徒與神交通、感恩、乃是給神的一種享受, 使神得著榮耀和滿足。


注意: 平安祭不像燔祭, 要全燒在壇上, 除了上列燒在壇上的脂油等物之外, 其餘要留下給祭司和獻祭者分受, 因燔祭是預表主的完全奉獻, 而平安祭是預表神在基督裏與一切蒙恩者的交通, 所以平安祭的祭物, 無論是壇、祭司、或獻祭者都共同有分, 這是表明一種神人同席的屬靈團契, 基督的獻上自己, 使神、人、弟兄間, 真有了屬靈的聯合與交通。


將祭的胸在神前搖一搖作搖祭 7:30, 參 9:21「搖一搖」有宣示之意, 預表基督為罪人死, 將神的愛顯明出來 (羅5:8), 也表明信徒在愛中與神相交, 也當向人宣示神的愛, 又要常把自己的愛心顯露在神的光中, 讓神察看 (約21:15-17)。將祭牲的腿在神前舉一舉作舉祭 7:32-34 「舉一舉」有歸榮於神的意思, 表明信徒應在一切行上高舉基督, 歸榮與神。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五祭的靈意」

 

回應禱告約翰福音17:22-23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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