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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 不再吃這筵席…

已更新:2023年1月10日

讀經:路加福音 22:14-18

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喫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喫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我們要注意本段中之杯, 在逾越節筵席之中, 與下文 v19-20之杯不同, (下文是立新約之杯)。按猶太人習慣, 在逾越節筵席中, 共祝杯三次。


第一次在坐席開始時, 由家長 (或主禮人) 將苦藥蘸鹽水中先吃, 然後搋給眾人吃, 吃後撤去器皿, 再斟第二杯葡萄酒(汁)。


這時席上最年幼的人就要起來, 問逾越節的來歷, 家長便要將他們祖宗蒙揀選及出埃及之經過詳細講述, 再解釋碗中羊羔之肉、苦菜、無酵餅的意義, 然後唱詩 (詩113, 114), 唱後為第二柸祝謝, 眾人再輪流喝, 喝後再洗手。家長取無酵餅, 擘成塊, 夾苦菜蘸菓醬而吃, 最後吃羔羊之肉。


吃後第三次洗手, 斟第三杯酒(汁), 此杯稱為祝福杯, 大概主立新約是在此時而于段中之酒是第一杯。


因此, 主耶穌說:「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裏」這句顯明逾越節之筵席預表將來神國裏 之筵席 (太8:11, 路14:5)。我們現在紀念主聚會(聖餐)就是等候這神國筵席之來臨。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路加福音 22:19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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