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教會事工: Blog2

2026年6月30日 — 省察裏頭的光

  • inforcmbc
  • 4小时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讀經:路加福音 11: 33-36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主耶穌用人的身體和眼睛的關係, 說明心靈眼睛和靈魂的關係。眼睛能接受光線的作用而分成各種顏色, 辨別各種物體, 幫助身體選擇那些對身體有益的事物, 又使人的一切工作能正常地進行。


若眼睛昏花, 則全身落在黑暗中, 無所適從。照樣, 我們的心若被迷惑, 心眼也就昏花了, 失去對屬靈事物的辨別力和領悟力, 不會選取對靈魂有益的事, 反喜歡去作對靈魂有害的事, 使自己陷入罪惡的網羅。


有人受錢財的迷惑, 用許多痛苦把自己刺透 (提前 6:9-10)。有人受情慾的迷惑, 把神的恩當作放縱的機會 (加 5:13)。有人受假教師的迷惑, 只在乎敬虔的外貎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提後 3:5)。有人受驕傲的迷惑, 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加5:26)。


主耶穌邀請跟從祂的人, 接受祂在心中, 時刻照亮全身全心。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著天國君王

回應禱告約翰福音 8: 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