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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2026年7月20日 — 苦難和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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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0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讀經:路加福音 12: 49-53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着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火」可以指苦難和試煉 (賽43:2, 彼前1:6-7), 主來世上遵行神旨意反引起人的逼害, 因主的降世使人心靈甦醒如火, 發熱自必引起分爭和逼害, 雖然這樣這也是主所願意的, 因主決不怕逼害會來臨而不行神的旨意, 反之, 祂到很願見「火」着起來, 以顯出那真正跟從祂為真理爭戰的人的忠心與否。


v50「當受的洗」就是主所要受的苦: 十架的苦, 祂自己必先受苦, 然後能使火着起來。主對祂前面所要受的苦並沒有感覺憂慮, 反而極為迫切要去接受十架的苦刑。聖經從未記載主對十架的苦難表示過徬徨不前而猶豫, 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不是求免十架的死, 乃是求免當夜的死。


v51-53 這段論及家中彼此的衝突, 乃是主來的間接的結果。因主來使人從罪中出來熱心事奉神, 結果必引起反對神的人的誤會和各種逼害。


可見信徒雖對神應凡事順服對人需溫良柔順, 但對真理卻要剛強勇敢, 不屈不撓, 否則何來逼害? 戰爭? 從來沒有為真理打仗的信徒必不是忠心的僕人, 故這幾節的意思仍與上文忠僕的比喻有連繫的地方。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馬太福音 10: 35-37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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