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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設立新約

已更新:2022年1月4日

讀經:馬可福音 14:22-24

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


猶大出去以後, 主耶穌在最後晚餐的時候設立新約.我們今天守主的餐,是紀念新約, 包括耶穌受死和祂用血所立的新約。


新約的特點,是憑耶穌基督的血.祂為我們死,成全律法,祂的義成為我們的義,所以我們在新約底下一定能得救,一定能得到耶穌基督要給我們的屬靈福份。


所有的約都是兩方面的.在新約中,耶穌代我們遵守義務,成全律法.所以我們在這約底下一定得救。舊約失敗的地方,是有律法規條,人若行可以得福;不能行的話,犯一條便受咒詛。結果在舊約之下,人無法得救,只犯一條已經沒有希望了。


新約底下,耶穌來為我們成全了律法, 即是說, 律法中我們做不到的, 祂做到了, 祂的義成為我們的義,所以我們在神眼中被看為聖潔.所以保羅稱哥林多信徒為「在基督裏成聖蒙召的」。


哥林多的信徒怎能成聖?在基督裏, 藉著神的靈, 我們「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 正因如此「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20)。基督徒要有好行為,要發光,是應該的,但沒有功勞可言,也不能靠著得救。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記錄

回應禱告:馬太福音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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