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 — 神的物當歸給神
讀經:路加福音 19: 45-48
「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按羅馬政府的法律, 本國的人民當然應該向該撒納稅, 但當時猶太人的心態, 卻不願意向該撒納稅, 因他們是在被迫的情形下, 才不得不向羅馬皇帝納稅, 所以「奸細」提這樣的問題, 使主耶穌無論答「可以」或「不可以」, 他們都可以捉住把柄。
主耶穌早已看出他們不是想向祂求問, 而是要試探祂, 所以也按應付「試探」的原則回答他們, 而不是用回答人的求教原則回答他們。這教導我們對存心窺探的人, 應用不同的方式應付他們。
主耶穌不先回答他們的問題, 先要求他們拿出一個銀錢來, 然後要他們自己說那像和那像是誰, 然後根據他們所回答「是該撒的」作結論, 就等於讓這試探祂的人自己回答了自己的問題。
但最後主耶穌補充了一句「神的物當歸給神」因為不是所有有該撒的像和號都該歸給該撒。因為神所賜給人的財物, 除了可供我們自己需用之外, 必有應歸給神的部分。
其實一切所有的, 原本都是神的, 信徒不但應學習把該撒的物歸給該撒, 還當學習把神的物歸給神, 學習敬愛祂, 在財物上常顧念神家的需要, 正如神顧念我們的需要那樣。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著天國君王
回應禱告:箴言 3: 9-10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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