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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 不義的錢財

讀經:路加福音 16:9-12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不義的錢財」是主耶穌給屬世的錢財的名稱, 不是叫我們去賺取不義的錢財來幫助主的工作, 而是形容錢財本身只是在這不義的世代中暫時有用的東西, 我們當利用這暫時有用的東西, 求取永存的賞賜。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特別指在為神用錢上忠心, 學習為神用錢, 乃是最基本的學習, 信徒若能錢財上學會了如何受神的管束, 由神支配, 就能在求一切事上受神管束向神忠心了。


「別人的東西」是主給錢財的另一個名稱。我們整天勞碌所得的錢財不過是別人的東西, 過一過手, 又轉給別人了。 無論現在我們手中所有的有多少, 最後必歸給「別人」。惟有天上的賞賜, 才是自己的東西。主在此勸告我們, 應當利用「別人的東西」求取「自己的東西」。


我們不可讓錢財在我們心中佔據地位。神不是不許人有錢財, 富有並不是罪, 也常是神祝福我們的方式。但錢財卻不能成為我們事奉的對象, 使我們不能事奉神, 因為神不要人心懷二意地事奉祂。

— 陳甦靈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路加福音 16:13

一個僕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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