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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10月12日 — 自稱為義的人

讀經:路加福音 16:14-18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法利賽人表面雖是敬虔的宗教徒不是非法商人, 但卻實際貪愛錢財, 甚至侵吞寡婦的家產(太23:14), 但他們暗中所行的事並不為多数人所知, 仍受猶太人的尊重。


主耶穌並不說一般人所尊貴的都是神所憎惡的, 而是特指這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 他們「在人前自稱為義」人也以他們為「尊貴」 但卻是神所「看為可憎惡的」, 因神知道他們的心如何。


以後主突然論到律法與福音及休妻等事, 其實這些話都是針對法利賽人說的, 他們既以律法為誇口, 主則告訴他們律法時代已過去, 現在是傳神國福音的時期, 並非憑律法自義, 乃憑神恩稱義。


但也不是說律法可以廢去, 因這律法將由主成全 (約19:30)。法利賽人既要憑律法稱義, 則當全守律法, 連一點一畫也不可略去。當時文士論休妻問題很隨便, 主則指出其錯誤, 除淫亂原因, 不能隨便休妻(太19:3-9)。


他們既言熱心律法卻私自降低道德水準, 使不法行為成為合法, 何等險惡。故此處主論休妻之事, 雖似乎與上文不連貫, 實則有連帶關係的, 是要揭穿這些憑律法在人前自義者的虛偽行為和內心。

— 陳甦靈摘錄及取材自陳終道研經筆記

回應禱告:路加福音 20:47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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